關于金盾集團2018年度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根據集團公司《關于評選2018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巢金盾〔2019〕1號),在自下而上層層推薦的基礎上,經集團辦公會研究,產生了4個“先進集體”和12名“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現予以公示。
一、 先進集體(4個)
公交公司 保安公司
城泊公司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
二、 先進個人(12名)
1、張 兵 公交公司駕駛員
2、張存志 公交公司駕駛員
3、金存高 公交公司修理工
4、謝登保 保安公司保安隊員
5、方復勤 保安公司保安隊員
6、王海東 保安公司保安中隊長
7、鐘華旭 物業公司天湖商城物業項目負責人
8、李寧生 租賃公司駕駛員
9、朱文強 檢測公司檢測員
10、陳曉浦 城泊公司督查科副科長
11、孫邦亭 駕培公司教練員
12、宋志文 集團公司辦公室文秘科科長
如有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2019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金盾集團人力資源處口頭或書面反映(電話:0551-82310017轉803 郵箱chaohujindun@163.com)。
人力資源處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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