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室外湖光路維修工程施工單位定點抽簽方案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名稱:巢湖市公交公司室外湖光路維修工程
2、控制價:伍萬零貳佰貳拾肆元陸角捌分(¥:50224.68元)
3、項目內容:本項目為巢湖市公交公司室外湖光路維修工程建設項目,項目主要對坑洼路段鋪筑水泥穩定碎石、瀝青混凝土鋪設等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控制價。
4、完工期: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
5、庫類別:市政工程庫
二、抽簽時間及地點
1、抽簽時間:2019年2 月 2 日下午:15:00
2、抽簽地點:巢湖市公共交通公司四樓會議室(歡迎入庫單位現場監督,請攜帶授權委托書)
三、施工單位資質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其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項目負責人由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
2、定點庫資格未被暫停的。
四、合同簽訂價款、結算及支付辦法
1、工程款撥付:不支付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70%,決算審計完成后付至審定價款的97%,其余3%為工程質保金,質保期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竣工結算時,以政府審計結果作為項目建設單位支付結算款項的依據。
2、合同簽訂價款采用暫定價格,即:合同簽訂價款(暫定價格):46669.82元(大寫:肆萬陸仟陸佰陸拾玖元捌角貳分)
(50224.68- 36005.24)*0.75+ 36005.24 =46669.82
合同暫定價僅用于發放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與工程竣工審計價和結算價無關。3、結算價為:(工程竣工審計價-工程所用大宗主要材料價格)×(1-本專業優惠費率25%)+工程所用大宗主要材料價格+固定費用
(1)工程竣工審計價為依據本方案中規定的定額,根據實際完成工程量編制,經審計部門審核確認的價款,該審計價不得下浮。
(2)大宗主要材料為占項目造價比例較高的主材(系指單項材料費用大于或等于該工程材料費用總額10% 的材料),具體內容由業主單位會同項目中簽人在合同中約定,并按照市場信息價或通過市場詢價確定價格。
(3)結算價為工程竣工后業主單位實際應當支付的價款,結算價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價。
(4)固定費用是指列入項目預算的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量清單編制等費用。
4、結算方法及依據
小額零星項目定點招標采用清單方式作為結算計價依據,具體定額如下:安徽省現行執行的定額及配套定額和相關的計價文件。材料價格執行施工期的《合肥建設工程市場價格信息》,人工費調整執行合肥市相關文件規定。
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備注:建筑工程下浮18%,其它均下浮25%